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

放水--體育競技類的大忌

中華職棒二十年總冠軍戰七戰四勝終於打完了,由兵多將廣的統一獅隊擊敗小本經營但擁有高人氣死忠球迷的兄弟象隊獲得年度總冠軍。一如往常,統一旗下超商紛紛推出封王慶祝回饋球迷特價活動,就在球迷們還沉浸在話題不斷的總冠軍賽以及優異或 “特別” 表現的球員討論當中,板橋地檢署約談球員的新聞爆發出來,頓時潑了所有球迷一大盆冷水。難道!?又發生了?

 

中華職棒成立的時候,我還在唸國小,當時就已經有許多同學每天熱烈的討論每天的戰況,還約我一起去現場看比賽。不過國小的時候我的生活領域是非常小的,去台北市就跟出國一樣,就沒有跟著去體會一下職棒元年的棒球熱。現在想想還挺可惜的,是應該去體驗一下當時的盛況,現在在 CPBL 風雨飄搖的時候也可以跟人家屁幾句 “想當年呀~~~ “

賭博從來就沒有在台灣絕跡過,我不知道台灣人的愛賭在全球排名第幾,但是我知道沒事賭一下,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生活趣味,小賭怡情是也。不管是打牌賭伏地挺身或是真心話大冒險什麼的,遵守遊戲規則一向就是 “有不有趣” 的大前提。耍賴出老千的一定都會被大家公幹,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事。

今天不要講什麼國球啦,國家尊嚴什麼的,退一萬步講,這些組頭串通球員 “博壞餃”,完全剝奪了棒球這個運動的樂趣,把入場加油球迷當傻子,把簽賭的賭徒當凱子 (補充一下︰賭徒也是今次放水事件的受害者之一,買合法的運動彩券也是賭徒)。實在是罪無可逭! (依過去經驗,放水球員最後都是以緩刑結案,還沒有因此進監獄的;倒是組頭們的下場如何好像都沒報導,連被立委直指是幕後黑手的吳健保也是無具體實證。其實要論對生涯影響最大的族群,還是球員本身。球迷罵一罵還是繼續過自己的生活;愛賭的人不過就換個標的就可以繼續賭;官場上大家皮球踢一踢,最後也一定不會有人的官途因此受影響的。球員一旦有放水的風聲,就可能因此丟了飯碗再也沒有球打,但是與過去被黑道持槍武力威脅放水的情況不同,到目前為止,不是用錢就是用色就把 A級的棒球明星給輕鬆拉到手,殺傷力實在是一等一的強。

現在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只希望司法除了趕快把組頭以及放水的球員繩之以法之外還要盡快還無辜的球員一個清白。之前就有球員被起訴,雖然最後是無罪但是因司法程序拖太久,中間無球可打,球員生涯就此中斷,從小到大十幾年的訓練完全付諸流水。

我本身充其量只能算是中華隊的球迷,對於職棒並沒有特別偏好哪一隊,只要球員有好表現,都會給予真誠的讚賞。不會特別去追球星簽名或合照,不過如果碰到了會多注意一下他們的活動。像是下面兩張照片 (by hsu) 就是以前  hsu 去台科大徵才說明會時碰到兄弟象的球員所拍的。我當時也在現場所以就跟著一起湊熱鬧,看看這些職棒明星們會作些什麼。(雖說是明星,但我其實只認得林易增… (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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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有名牌,由左至右分別是林易增王勁力吳俊億林明憲

 



其中林易增跟王勁力現在看起來已經是晚節不保了,林雖然曾被尊稱為 “盜帥”但最近被爆料簽賭還有帶組頭進宿舍找球員 “橋事情” 我看是很難善了了。以下節錄台灣棒球維基館的條目︰

2009年6月19日,林易增因涉及職棒簽賭案,遭法官依職權告發,移請檢查機關偵辦。2009年10月,中華職棒爆發第五次簽賭案兄弟象領隊洪瑞河公開表示林易增於2008年初曾意圖賄賂球員使其放水,當時球員拒收,並把事情告知球團,球團也已經報案備查。但林易增對放水一事公開否認,表示他是清白的。

王勁力的棒球之路走的並不順遂,其 “血統” 比不上那些傳統棒球名校出身然後一路打中華隊打到進職棒的優秀球員,他作過業務員送貨員直到退伍之後才由象迷引薦進入兄弟象當練習生,負責賽前練習時餵球給隊友作打擊練習,被當時的洋將德伍賞識並向教練強力推薦後來才有機會以特考名額進入兄弟象。到後來還能連續兩年拿十勝以上,他的奮鬥史被視為是有心挑戰職棒的典範。以下節錄台灣棒球維基館的條目︰

生涯晚期由於傷勢及年齡因素而專心擔任中繼投手,並漸漸找回昔日實力,曾於2007年球季奪得中職設立最佳中繼投手獎項以來第三任中繼王,在麥特庫倫入隊前,為兄弟象隊最仰賴之中繼投手。正當王勁力的表現開始有「老來俏」之勢時,於2009年因故涉入「黑象事件」並認罪,同吳保賢、李濠任與朱鴻森一同被球團宣告開除,並因職盟之規定,被處以永不錄用處份,失去了辛苦爭取而得來的職棒舞台。

吳俊億,多屆中華代表隊國手,中華職棒兄弟象隊1996年05月30日~2007年12月10日)2007年 -- 12月10日遭兄弟球團戰力外通知,離開職棒圈。在職棒打個十年大概就是一般職棒球員的平均年資吧。離開職棒舞台不管作什麼其他職業都是要從頭開始學起,這十年要是理財得當的話,作作小生意倒也應該還過得去,但不要講球員不懂得理財,一般人要是月薪一開始就領得比同年齡層的朋友還要多個好幾倍的話,基本上就很難省錢。一旦花錢花習慣之後,要再由奢入儉就是一大考驗了。林易增打了幾十年球,結果現在居然還有信用卡債 (這種年利率 18% 以上的借貸,不是他不懂 18% 的可怕就是他已經用掉所有的信用,而不得不去借信用貸款了)。2006 年的吳俊億會想得到就在隔一年的年底他就會丟了工作嗎? 

林明憲從 1999 年加入兄弟象,表現不錯,生涯只差兩盜就有百盜了。現在已經升級為教練兼隊長,球員生涯也差不多是十年。以下是這次總冠軍賽第七場,兄弟爭取連冠失利的相關新聞,林明憲賽後在休息室對隊友們的精神講話。不知道是曹錦輝聽不懂台語所以不專心聽還是其它原因 (想著等一下要去找妮妮? ),總之在現在看起來,曹作什麼動作看起來都實在很討厭!

 

 

一個球員一個月假設可以 “存” 十萬好了,十年是一千兩百萬,放水一場球如果可以拿到 20 萬,一個球季放個十場就兩百萬,還不算自己下去簽賭所 “賺” 到的彩金。這個誘惑實在是相當的大。但是,你們可是球迷們付錢給你們去從事你最愛的棒球耶!?

這世上最棒的工作不過就是這樣了,作自己喜歡的事然後又能賺到足夠的錢生活。

 

最後,希望中華職棒大聯盟能記取這 “五次” 慘痛的教訓,支持球員組工會自主管理,另外請專業會計師幫球員記帳,定時開講座請前輩們回來跟這些後輩分享職棒球員的生涯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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